关于做好2020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22 浏览次数: 1800

各学院及联合培养专升本教学点: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进一步完善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0〕24号)《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校政字〔2017〕121号)等文件精神,为提高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准确性,严肃入学报到注册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法取得学籍,现将2020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丁忠明

副组长:杨烨、周加来、张跃军、宣扬

  员:教务处、党政办、纪委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校医院等主要负责人,学院及联合培养专升本教学点成立的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

二、复查内容

1.录取程序复查。新生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招生就业处负责)

2.录取资格复查。新生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招生就业处负责)

3.身份信息复查。学校在录取期间要及时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系统下载新生电子档案并妥善保管存档。(招生就业处负责)要将新生本人与考生电子档案、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考生录取名册、身份证等信息逐一对照核查;要组织新生填写学生信息卡(学籍卡),与其档案中的信息、考生笔迹认真核对。(各教学单位负责)各高校要创造条件, 利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人像识别技术进行严格比对,严防冒名顶替问题。(教务处负责)

4.身心健康复查。学校要按照规定,对新生开展体检复查和心理健康测评,确认是否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校医院负责体检、学生处负责心理健康测评)

5.专业测试复查。校要对艺术类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查确认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艺术学院负责)

三、复查具体实施方法

1.学院及联合培养专升本教学点组织学生本人手写填报附件1《新生入学登记表》,粘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各教学单位负责)

2.全部参加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人脸比对,将现场采集照片、身份证照片和录取照片进行比对,比对结果由教务处下发各学院。(教务处负责)

3.高考电子档案比对《新生入学登记表》。包含姓名、高考照片、考生号、身份证号码、毕业中学等。(各教学单位负责)

4.新生录取名册比对《新生入学登记表》。包含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码、高考分数、毕业中学等。(各教学单位负责比对、招生就业处负责提供新生录取名册)

5.高中档案比对《新生入学登记表》。包含姓名、照片、考生号、身份证号码、高考分数、毕业中学、家庭成员、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各教学单位负责比对、档案馆负责提供档案)

6.高考体检表比对新生入校体检表。包含姓名、照片、考生号、身份证号码,以及身高、体重、视力等体检项目结论。(各教学单位负责比对、校医院负责提供新生入校体检表、招生就业处负责提供高考体检表)

7.认真查验高考电子档案、录取名册、高中档案及其密封状态,结合整理新生档案工作,核对学生高中档案袋中的所有信息,与《新生入学登记表》字迹是否一致。(各教学单位负责比对、档案馆负责提供资料)

8.有关资料(特别是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严格保管,《新生入学登记表》全部上交至档案馆存档。学院及联合培养专升本教学点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做好综合研判,并由判定人在汇总表上签字。审查项目信息均比对一致的,判定为“合格”;审查项目信息比对不一致的,尤其是人像比对结果不一致的,判定为“不合格”。

四、复审结果及处理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10月16日前填写《新生入学信息复审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A3规格)需学院及联合培养专升本教学点成立的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复查具体负责部门撰写复查总结报告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报至教务处学籍科乐巾杰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729995939@qq.com,教务处汇总后上报学校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核通过后上报安徽省教育厅。

复查中对于涉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学生,学校调查取证后,由教务处书面报告学校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取消入学取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复查后,确需在家休养的学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办理学年电子注册手续。学籍注册完成后,督促新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实名注册,及时查询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实本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确保新生自查率100%。      

附件1. 新生入学登记表.docx

附件2. 新生入学信息复审汇总表.xls

附件3.关于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人脸识别比对的工作安排.doc


 

                 教务处

                 2020年9月21日


关于做好2020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2   浏览次数:1800

各学院及联合培养专升本教学点: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进一步完善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0〕24号)《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校政字〔2017〕121号)等文件精神,为提高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准确性,严肃入学报到注册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法取得学籍,现将2020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丁忠明

副组长:杨烨、周加来、张跃军、宣扬

  员:教务处、党政办、纪委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校医院等主要负责人,学院及联合培养专升本教学点成立的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

二、复查内容

1.录取程序复查。新生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招生就业处负责)

2.录取资格复查。新生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招生就业处负责)

3.身份信息复查。学校在录取期间要及时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系统下载新生电子档案并妥善保管存档。(招生就业处负责)要将新生本人与考生电子档案、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考生录取名册、身份证等信息逐一对照核查;要组织新生填写学生信息卡(学籍卡),与其档案中的信息、考生笔迹认真核对。(各教学单位负责)各高校要创造条件, 利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人像识别技术进行严格比对,严防冒名顶替问题。(教务处负责)

4.身心健康复查。学校要按照规定,对新生开展体检复查和心理健康测评,确认是否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校医院负责体检、学生处负责心理健康测评)

5.专业测试复查。校要对艺术类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查确认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艺术学院负责)

三、复查具体实施方法

1.学院及联合培养专升本教学点组织学生本人手写填报附件1《新生入学登记表》,粘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各教学单位负责)

2.全部参加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人脸比对,将现场采集照片、身份证照片和录取照片进行比对,比对结果由教务处下发各学院。(教务处负责)

3.高考电子档案比对《新生入学登记表》。包含姓名、高考照片、考生号、身份证号码、毕业中学等。(各教学单位负责)

4.新生录取名册比对《新生入学登记表》。包含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码、高考分数、毕业中学等。(各教学单位负责比对、招生就业处负责提供新生录取名册)

5.高中档案比对《新生入学登记表》。包含姓名、照片、考生号、身份证号码、高考分数、毕业中学、家庭成员、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各教学单位负责比对、档案馆负责提供档案)

6.高考体检表比对新生入校体检表。包含姓名、照片、考生号、身份证号码,以及身高、体重、视力等体检项目结论。(各教学单位负责比对、校医院负责提供新生入校体检表、招生就业处负责提供高考体检表)

7.认真查验高考电子档案、录取名册、高中档案及其密封状态,结合整理新生档案工作,核对学生高中档案袋中的所有信息,与《新生入学登记表》字迹是否一致。(各教学单位负责比对、档案馆负责提供资料)

8.有关资料(特别是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严格保管,《新生入学登记表》全部上交至档案馆存档。学院及联合培养专升本教学点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做好综合研判,并由判定人在汇总表上签字。审查项目信息均比对一致的,判定为“合格”;审查项目信息比对不一致的,尤其是人像比对结果不一致的,判定为“不合格”。

四、复审结果及处理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10月16日前填写《新生入学信息复审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A3规格)需学院及联合培养专升本教学点成立的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复查具体负责部门撰写复查总结报告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报至教务处学籍科乐巾杰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729995939@qq.com,教务处汇总后上报学校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核通过后上报安徽省教育厅。

复查中对于涉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学生,学校调查取证后,由教务处书面报告学校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取消入学取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复查后,确需在家休养的学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办理学年电子注册手续。学籍注册完成后,督促新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实名注册,及时查询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实本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确保新生自查率100%。      

附件1. 新生入学登记表.docx

附件2. 新生入学信息复审汇总表.xls

附件3.关于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人脸识别比对的工作安排.doc


 

                 教务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