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关于开展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部分数据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11 浏览次数: 22109

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19〕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部分数据信息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

二、补录内容

需学生登陆个人URP教务系统(学生网页端)“家长信息”对话框内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具体补录操作示意图附件1

填写格式:姓名(父亲或监护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母亲或监护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填写示例李四+居民身份证+123456789999999999;张三+居民身份+987654321111111111

三、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另外,由于时间紧迫,涉及人数较多,为了确保此次学生补录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请各学院(部)务必通知到所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2019年21日登录个人URP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网页端)进行数据补录,最终补录数据将由我处统一上传学信网。

  

联系人:张华、乐巾杰联系电话0552-3171096联系邮箱:729995939@qq.com

附件1:关于学生个人URP教务系统添加部分字段信息的操作示意图.doc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doc

教务处

2019年1月11

  


【学籍】关于开展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部分数据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1   浏览次数:22109

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19〕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部分数据信息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

二、补录内容

需学生登陆个人URP教务系统(学生网页端)“家长信息”对话框内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具体补录操作示意图附件1

填写格式:姓名(父亲或监护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母亲或监护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填写示例李四+居民身份证+123456789999999999;张三+居民身份+987654321111111111

三、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另外,由于时间紧迫,涉及人数较多,为了确保此次学生补录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请各学院(部)务必通知到所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2019年21日登录个人URP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网页端)进行数据补录,最终补录数据将由我处统一上传学信网。

  

联系人:张华、乐巾杰联系电话0552-3171096联系邮箱:729995939@qq.com

附件1:关于学生个人URP教务系统添加部分字段信息的操作示意图.doc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doc

教务处

2019年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