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
发布时间: 2018-09-14 浏览次数: 480

各相关部门、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高教司函〔201829)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02)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报送数据单位:经学校正式批准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实验教学中心。

数据统计时间范围: 201791日至2018831日。

二、报送内容

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及说明我校填报以下7个基表和综表一,其中“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 “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五:专业实验室人员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 综表一: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

基表一、二、三由资产处负责提供数据;基表四、五、六、七由各学院实验(实训)教学中心负责完成并交教务处。教务处负责相关数据整理、汇总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上述表格在2018921日前送交教务处实践科(电话:3178377)。另将电子版发送到acsjjxk@163.com,邮件主题为:**实验室2018年实验室统计数据”

四、注意事项

1、纸质版需有部门领导签字、盖部门公章,并附报送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2、此项工作具有常规性和连续性,请有关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注意平时数据的收集整理,保存每次统计的资料。

附件1:基表四.doc

附件2:基表五.doc

附件3:基表六.doc

附件4:基表七.doc

附件5: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写说明和代码集.zip

皖教秘高[2018]102号.pdf

  


教务处

2018913



【实践教学】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

   发布时间:2018-09-14   浏览次数:480

各相关部门、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高教司函〔201829)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02)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报送数据单位:经学校正式批准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实验教学中心。

数据统计时间范围: 201791日至2018831日。

二、报送内容

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及说明我校填报以下7个基表和综表一,其中“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 “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五:专业实验室人员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 综表一: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

基表一、二、三由资产处负责提供数据;基表四、五、六、七由各学院实验(实训)教学中心负责完成并交教务处。教务处负责相关数据整理、汇总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上述表格在2018921日前送交教务处实践科(电话:3178377)。另将电子版发送到acsjjxk@163.com,邮件主题为:**实验室2018年实验室统计数据”

四、注意事项

1、纸质版需有部门领导签字、盖部门公章,并附报送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2、此项工作具有常规性和连续性,请有关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注意平时数据的收集整理,保存每次统计的资料。

附件1:基表四.doc

附件2:基表五.doc

附件3:基表六.doc

附件4:基表七.doc

附件5: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写说明和代码集.zip

皖教秘高[2018]102号.pdf

  


教务处

2018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