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关于公布2018年我校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12 浏览次数: 838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8]37)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经会议评审、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表决通过,现将2018年安徽财经大学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共14项,其中创新创业实验室2个、科研实验室3个、校企合作实验室9个。为切实做好我校特色实验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

创新创业实验室、科研实验室、校企合作实验室负责人要填写“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项目任务书将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创新创业实验室、科研实验室、校企合作实验室建设周期原则上均为三年。项目立项时间为20187月。

二、项目经费

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按照创新创业实验室10//年、科研实验室5//年、校企合作实验室5//年执行。各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应科学把握建设目标,切实布置建设方案,合理安排建设经费。

三、时间安排

各项目任务书于95日前一式三份交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acsjjxk@163.com

四、有关要求

1.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进度安排、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排序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改项目负责人、增减项目组成员、或改变项目组成员排序的,须由原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交本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教务处,经批准后方可变更,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将不予认可。

2.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法规、制度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管理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销项目等处理。

  

附件1:2018年度安徽财经大学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名单.xlsx

附件2: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任务书.doc


教务处   


2018712






【实践教学】关于公布2018年我校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2   浏览次数:838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8]37)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经会议评审、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表决通过,现将2018年安徽财经大学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共14项,其中创新创业实验室2个、科研实验室3个、校企合作实验室9个。为切实做好我校特色实验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

创新创业实验室、科研实验室、校企合作实验室负责人要填写“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项目任务书将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创新创业实验室、科研实验室、校企合作实验室建设周期原则上均为三年。项目立项时间为20187月。

二、项目经费

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按照创新创业实验室10//年、科研实验室5//年、校企合作实验室5//年执行。各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应科学把握建设目标,切实布置建设方案,合理安排建设经费。

三、时间安排

各项目任务书于95日前一式三份交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acsjjxk@163.com

四、有关要求

1.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进度安排、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排序等,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改项目负责人、增减项目组成员、或改变项目组成员排序的,须由原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交本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教务处,经批准后方可变更,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将不予认可。

2.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法规、制度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管理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销项目等处理。

  

附件1:2018年度安徽财经大学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名单.xlsx

附件2:特色实验室建设项目任务书.doc


教务处   


2018712